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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06] 来源:本站 作者: [字体: ]

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信局、市工艺美术协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苏经信消费〔2017752号),现将我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本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的品种门类分为工艺雕刻(含砚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十一大类,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历史,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2、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申报者必须具有我市户籍,上述工艺美术品种门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且满4年;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独特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应填报《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www.jseic.gov.cn/xwzx/zcfb/bwzc/201710/t20171024_212171.html),并附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套)。

  四、工作程序

  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116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套及电子版报送至南京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1517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