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宁工艺协字〔2021〕3号
关于做好2021年南京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办《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号)和南京市职称办《2021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宁职称办〔2021〕1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南京市乡土人才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乡土人才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字【2021】3号)执行。
(二)学历、资历、破格条件等要求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办《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四)具有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申报同级乡土人才职称转评。
二、申报范围
(一)扎根和活跃在我市民间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人员;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具体按照《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职称办〔2019〕20号)要求执行。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乡土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均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7月23日,逾期系统关闭。
第一步:下载安装“我的南京”APP并完成实名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登录);
第二步:(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进入进行在线申报;
第三步: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通过平台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所属区人社局逐级审核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其余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
(二)相关要求
1. 学历验证。职称系统将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无法完成比对的人员须在线提交以下材料:国内学历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内学位证书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江苏省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校、军校院校取得的学历,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2.社保缴纳。职称系统将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无法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企业总部在宁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提交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3.论文提交。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委托“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1)所提交的论文如能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
4. 继续教育。在继续教育方面不作硬性规定。乡土人才参加的各类实用技术、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学历提升等培训情况可记录为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按实认定,并在职称系统内上传《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5、职称贯通。对取得乡土人才职称的,可同时核发我省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乡土人才职称的,与工程系列对应的专业经本人申请同时授予工程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与工艺美术系列对应的专业,经本人申请同时授予工艺美术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与农业系列对应的专业,经本人申请同时授予农业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区人社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区人社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将审核通过人员在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http://www.njgm.net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njgm.net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19〕334号)规定执行,根据评审前公示名单人数按标准收取。(交件时须现场现金缴费)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凡是弄虚作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已获得的职称,并记录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联系人:华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83614374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1号6楼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