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信局、市工艺美术协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苏经信消费〔2017〕752号),现将我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本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的品种门类分为工艺雕刻(含砚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十一大类,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历史,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2、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申报者必须具有我市户籍,上述工艺美术品种门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且满4年;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独特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应填报《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www.jseic.gov.cn/xwzx/zcfb/bwzc/201710/t20171024_212171.html),并附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套)。
四、工作程序
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11月6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套及电子版报送至南京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1号517室
2017年11月1日